中新网电9月29日,针对陕西省靖边县某文体店经营者庞某为43名未成年人提供文体服务一案,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在靖边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责令被告人庞某立即停止为未成年人提供文体服务,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国家级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众书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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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案是陕西省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 靖边县检察院介绍说,提起这次诉讼是因为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左臂手背上有很大的文身。
据说,这个未成年人在庞某的店里学习中文。 随后,靖边县检察院对与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合作经营的文身店进行了检查。
经查证,该店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前提下,提供文身洗涤等服务。 使用的机器文身针和文身颜料等都是从网上购买的,没有中文标识和使用说明书注意事项。
中新网报道,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发生在2021年6月。
这一天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未成年人文身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
据了解,该案是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当地章某经营的文身馆为40多名不特定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既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也未取得卫生许可证。
中新网采访了北京的文体店,其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正规店并没有承诺给予未成年人文体。
“一般来说,在线咨询时会询问是否是成人。 在现场看起来像孩子的人会要求提供身份证,”她说。 她说,洗文身需要用皮秒激光等多次清洗,“确实很痛,有可能会留下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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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务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4个部门同意,今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
《办法》第四条指出,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文体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使用文体。
第五条规定,文体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明显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体服务。 难以判断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出示身份证。
6月7日,有网友在民政部网站上对这《办法》提出了一些疑问。 在文身行为中是否应该完全不考虑未成年人的主观意愿? 得到父母许可的未成年人要求文体,是否得到承认……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回应称,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文身明显超出未成年人理解和理性判断的范围,应当特别保护和优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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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认为,经营纹身店和选择纹身是公民自由,但不应该为未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服务,这实际上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权益包括现在和未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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