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已经出台了许多刺激消费的措施。
《通告》提到,城市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特困无房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县级财政给予购房总价10%的购房补贴,最高3万元。
微山县:低收入特困家庭
年底前买房最高补贴3万元。
关于房产契税补贴的实施,按照《通告》对一手房按照以下比例进行补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取得契税完税证明的,由县财政按照已缴纳契税比例的20%给予补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契税完税证明的,由县财政按照已缴纳契税的15%比例给予补助;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契税完税证明的,由县财政按照已缴纳契税的10%比例给予补助。
对存量住房,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契税完税证明的,由县财政按照已缴纳契税比例的50%给予补助。
关于落实特殊贡献人员住房补贴,根据《通告》,补贴对象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微山县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支持人才工程的县级以上人员和劳动模范。
按照规定,对市级以上支持人才工程的人员和劳动模范,县财政给予购房款总额的10%,最高5万元;对县级人才工程扶持的人员和劳模,由县财政给予购房总价10%的购房补贴,最高3万元。不得与其他住房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关于落实特殊人群住房补贴,《通告》显示,纳入以船为家渔民县级户口管理的渔民上岸,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微山县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县级财政给予购房总价10%的住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不得与其他住房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对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微山县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城市低保户低收入特困家庭,由县级财政给予购房总价10%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不得与其他住房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根据规定,上述补贴均以消费券形式发放,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
消费券的使用场所为微山县疫情防控期间确定的微山县重点超市及其销售网点,以及县限额以上的家电家装企业。
010-350001
微山县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全县生产总值210.65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15亿元,同比增长6.6%;第二产业增加值82.18亿元,同比增长7.6%;第三产业增加值100.32亿元,同比下降0.1%。
2022年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2亿元,同比增长14.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亿元,同比下降12.3%。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4%。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5.5%。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0.1%。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95元,同比增长5.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89元,同比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90元,同比增长5.6%。
微山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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