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典型经验和创新措施推进的通知。 通知指出,党中央开展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两年多来,各项改革措施总体进展顺利,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持续显现,形成了丰硕的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其中,一些创新举措得到规范,相关政策规定在层面出台,一些典型案例和做法以不同方式在面或门槛地区复制推广。
2020年10月11日,中办国办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一个城市首次定制的改革总体纲领,首次采用《实施方案授权清单》滚动推进的全新方式授权改革,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地方在领域关键环节更多主动权……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是推动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又一个
此次发改委发文共推进深圳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18条。 由此可见,经过大胆大胆的大胆挑战,深圳综合改革推进势头顺利可喜。
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地,深圳的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勇敢的深圳正在获得改革的红利。
支持资本市场建设先行先试,是《实施方案》提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真落实《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创业板改革,试点注册制顺利落地。 一方面简化了审批流程,使审批流程透明化,缩短了审批周期,提高了市场预期,大大缩短了优秀企业的上市流程;另一方面,上市门槛审批更加实用,对企业利润的限制更加宽松,市场交易主体更加多样化,差异性强
以个人破产制度为例,该制度是成熟市场经济环境所需的救济退出机制。 自试行个人破产制度以来,深圳积极构建“法院审判机关管理管理人员执行公众监督”四位一体的破产处理体系,设立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上线个人破产处理平台,发布规范个人破产申请的首份指引,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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