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最近发布了关于推广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第一批许可事项的典型经验和创新措施的通知。通知说,党中央部署开展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已有两年多的时间,各项改革措施总体进展顺利,领域和核心环节改革的成果不断显现,形成了丰富的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其中,一些创新措施规范了相关政策规定的形成,一些典型的事例和做法已经在有面子或门槛的地区通过复制来推进。。
2020年10月11日,中国办事处发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一次为一个城市量身定做的改革总体纲领首次以滚动推进《实施方案批准目录》的新方式授权改革,第一次以目录配置批准方式赋予地方在领域关键方面更多的主导权。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是推进深圳改革开放的另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创新改革方式的新探索。
这次改革委的发文将深圳的典型经验和创新措施都扩大到了18条,经过大胆的考验,可以看出深圳的综合改革顺利推进。
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地,深圳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勇敢的深圳正在收获改革的红利。
在资本市场建设中支持先行考试是《实施方案》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认真落实《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创业板改革,试行注册制落地。一方面,简化审计程序,流程透明,缩短审计周期,提高市长/市场可预测性,大幅度缩短优质企业上市流程,另一方面,上市门槛审查更加务实,对企业盈利能力的限制进一步放宽,市长/市场交易主体更加多样化,不同增长阶段和类型进一步满足创业企业的融资需求。
以个人破产制度为例,该制度是适应成熟的市长/市场经济环境的救济退出机制。试点个人破产制度后,深圳积极构建“法院审判机构管理管理人执行公共监督”四位一体的破产处理体系,成立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发布网上“茧”个人破产处理平台,发布第一个规范个人破产申请指南,先后在全省签署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立案立案立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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