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五个特困行业可以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所属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分期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5个贫困行业17个行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期至2022年底,失业保险费缓缴期至2023年5月底。五个特困行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至2023年5月底。
贵州省所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缓缴期至2022年底。
《通知》提到,上述阶段性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到期后,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在2023年底前分期或逐月缴纳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收滞纳金。
此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缓缴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22年未缴的月供可在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全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据悉,接下来,贵州各地将建立本地阶段性递延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账户,准确掌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2022年9月29日至12月底,贵州省人社厅以每月最后一天为时间节点,通过信息系统提取全省缓缴政策相关数据,及时掌握全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政策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加大跟踪指导力度,推动企业优惠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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